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裏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」哥林多前書6:19-20)
v19『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』是勸勉我們「不要犯”淫亂的罪”」–“淫亂的罪”是指所有的性犯罪,包括:婚外情、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和同性戀。
不論是「個別基督徒」或「教會整體」,都是「聖靈的殿」–是「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」;如果我們為神潔身自愛,保守自己的身體,與淫亂的罪斷絕,就是『在身子上榮耀神』,神就會與我們同在。
不過近年來性觀念越來越開放,人們漸漸不認為「淫亂是罪」。學生在學校所接受的「性平教育」就包括如何有安全的性行為,這自然會與聖經的觀點「婚前性行為是罪」有衝突。
還有「多元性別」也灌輸學生:有些人是異性戀者、有些人是同性戀者、有些人是雙性戀者,這自然與聖經的觀點「同性戀是罪」有衝突。
另外對於婚外情或是當小三小王,大家也漸漸覺得「這不是甚麼嚴重的事呀」;再加上台灣通姦已經除罪化,同婚也合法化了,既然法律上已經不被認定是「罪」,何「罪」之有?
現在,只要是傳講聖經真理、說出”神的觀點”的人,就會被指為「你歧視他們!」最少會被認為「食古不化,不能與時俱進,與社會潮流脫節,你是個落伍的人!」
親愛的神兒女,在這種壓力底下,如果你還願意「聽從神的話」,那就真是『歸耶和華為聖』的人,神一定會與你同在!
天父確實勉勵所有的兒女都『歸耶和華為聖』:「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(”聖潔”就是”歸耶和華為聖”)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羅馬書12:1-2
那麼,「神的旨意」是甚麼呢?
「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,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。」帖撒羅尼迦前書4:3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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