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字架是我的榮耀

主耶穌所走的「十字架道路」乃是:先經過苦難與羞辱,才進入豐盛與榮耀;可是今天很多教會都追求「只要豐盛與榮耀、不要苦難與羞辱」的”另一個十字架”。

真正的十字架「起點」是:「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做的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羅馬書5:6-8

這是講:主耶穌在我還作罪人時就為我死在十字架上、成為我的贖罪祭、親身擔當我的罪,從此我才知道「原來真有神的愛!」

每逢想起主甘心為我捨身流血,我心就受感動、被愛折服了,於是就像這段經文所說的: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想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並且他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」哥林多後書5:14-15

這就是主在十字架上向我們彰顯的「十字架的愛」,總能感動我們、激勵我們為主而活。

不過這只是「十字架贖罪」的「起點」–主向我們彰顯「十字架的愛」,為的是激勵我們願意『捨己,背起十字架跟從主』–這是我們天性所抗拒的(任何正常人都不願意否認自己),可是這卻是”能叫罪人改變的惟一救法”:

「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」馬太福音16:24-25

經文中的『捨己,背起十字架跟從主』意思跟「讓耶穌作主,每件事都照耶穌的意思去做」是一樣的;如果你真的這麼做了,神就應許:『凡為主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』,意思是:「主會賜給你“更豐盛的生命”、也會把”原本你沒有的”賜給你!」

這才是「十字架救贖」的精髓,這才能把一個本來“自私-無法跟從主”的人,變成“像耶穌-多結果子來榮耀神”的人!

今日很多教會只專注在「起點」,卻少有人追求十字架「更大、更榮耀」的救贖😔。

如果你被這短文感動/吸引了,求聖靈繼續加強這感動,直到你把感動化作行動–渴慕追求「十字架的救贖」更多彰顯在你身上、甚至超過你能想像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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