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希望加速傳承的屬靈產業

(1)「異象」

神給蘭陽靈糧堂的異象就是「同心建造榮耀的教會」,簡而言之就是:禱告的教會+宣教的教會。從去年7/10起我就常禱告:「神啊,求你把”跟這異象有關的人”帶來加入我們、跟我們同心建造榮耀的教會;也把”跟這異象無關的人”、祝福他到別的教會!」我希望這不只是我的禱告,也是你們的禱告;求神應允我們同心合意的禱告,預備更多同心建造教會的同工。

(2)「蘭陽靈糧堂的DNA」

愛神超過一切+愛教會超過一切–這不能不強調「十字架的真理」,這段經文能幫助我們明白「十字架的真理」:「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,仍舊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。25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」約翰福音12:24-25

v25『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』,就是「在服事上不顧性命、完全擺上的人」,反而『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』,意思是「他不但會完成神的託付,也會得著”永生”和”永遠的獎賞”」。

(3)「敬拜觀」

我們都希望敬拜有「神的同在」,可是我們深知自己無法製造「神的同在」,只能全心討神喜悅、披戴聖潔的妝飾敬拜神、如果犯了罪就立刻悔改;如此行,神就會悅納我這個人,賜下祂的「同在」印證我(們)是神所喜悅的人(教會)–這就是我想傳承給你們的”敬拜事奉”基本觀念。

(4)個人祭壇

讚美敬拜+大量讀經+代禱事奉。雖然這跟「靈修」或「QT」很類似,可是多了「代禱事奉」;因為神驗中我們,要我們持續累積「有效的代禱」。其實還有一點不同:我們強調的是速讀聖經、不是精讀。

(5)「傳道人不是人!」

不過這句話並不是說「”傳道人”是非人類的動物😆」,而是強調:「既然”傳道人”是”背起十架跟從主的人”,大家認為理所當然的”享樂的權利”、”不平則鳴的權利”、”想被瞭解/被認同的權利”、休假放鬆的權利…有時為了主和福音的原故,不得不捨棄!」(其實這不只是對”傳道人”說的,也是對每一位”帶門徒的人”說的)

我還可以寫出很多點(也都是重要的核心價值),不過這五點已經足夠了–足以辨認出:「我是不是神給這間教會同心建造的同工?我是不是牧師師母銜命建造的”基甸300勇士”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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