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蹟、奇事、異能

「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,藉著神蹟、奇事、異能,顯出使徒的憑據來。」哥林多後書12:12

神運用祂的大能,施行”超自然的作為”時,新約聖經用了三個不同的字,來描述這現象–「神蹟、奇事、異能」。這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敘述,為要叫人更看清事實的全貌:

「以色列人哪,請聽我的話: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蹟,將他證明出來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」使徒行傳2:22

「神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」希伯來書2:4

因此,「神蹟、奇事、異能」的意思可以互換,因為沒有人能藉著文字,窮盡神”超自然的作為”,聖經只是藉用這三個字,吸引我們來認識這位”超自然的神”。

由於歌林多前書12章列出12種聖靈的恩賜,其中之一就是『行異能』,我就藉這恩賜來說明:「…又叫一人能行異能,又叫一人能作先知,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,又叫一人能說方言,又叫一人能繙方言。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、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。」歌林多前書12:10-11

「異能」(δυνάμεις/發音dunamis)的含義:中文和合本聖經22次譯作「異能」,36次譯作「能力」,17次譯作「大能」,13次譯作「權能」,5次譯作「權柄」,3次譯作「有能的」,和5次譯作「力、力量、大力」,其餘尚有譯作「神能、權勢、奇事、剛強等等」。

綜合以上的翻譯,「異能」是指:三位一體真神的「能力」(power)和「奇妙的作為」(worderful works)和「大能的作為」(mighty works)。我的經驗是:凡為福音的原故向神求『行異能』的恩賜,聖靈沒有不賜給他的。(只消擁有”一試再試’的決心與信心)

保羅自己也見證說:「我在你們中間,用百般的忍耐,藉著神蹟奇事異能,顯出使徒的憑據來。」歌林多後書12:12;可見「行異能的恩賜」,乃是指”三位一體真神”賜給人的一種”超自然的能力”,來完成祂美好的旨意。

『行異能』包括可見的”外在超自然神蹟”(例如醫治、釋放),也包括深入人心、叫人不犯罪、改變人性的”內在超自然神蹟”(例如斷癮、成聖)。願神因你渴望”傳福音-帶人信主”,聖靈也把這恩賜賜給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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