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會追討我們的罪?

「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:耶和華,耶和華,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,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,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,和罪惡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」出埃及記34:6-7:

不少人讀到『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直到三、四代』,就產生很大的疑問:「哇,慘了,我父母都是拜偶像的,如果神會追討這罪,豈不是到我的孫子都會受牽連嗎?」

可是以西結書18章不是說『各人犯罪各人承擔,神不會因上一代或下一代犯罪就追討我們的罪。』那裡神清楚說:『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』(以西結書18:20)

這樣的話,『神必追討他的罪到三、四代』該怎麼解釋呢?其實更要緊的是:把『三、四代』跟『千代』作對比。

雖然犯罪的後果會影響『三、四代』,可是愛神守神誡命的人,發慈愛是到『千代』:

「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出埃及記20: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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