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教會公約

牧師希望每一年都把蘭陽靈糧堂的「教會公約」重提一次(上次重提已經超過一年了)每次重提,就有人離開教會;每次重提,因著時代變遷總是越來越困難(我辨認出:這不是”靈性”的問題,而是”品格”出了問題)。我已經學會了:要顧慮的是”神的話”,不是”人的想法”。這「公約」原是為了保護「單純的肢體關係」所設立的界限,內容非常簡單–不借貸、不銷售、不起會。

不借貸

每當有肢體遇到突如其來的急難,就是小組展現彼此相愛的時候,這不但是指關懷、代禱、陪伴,也包含金錢物資的幫補。我們信任聖靈,祂總會在這時感動弟兄姊妹慷慨奉獻,以不記名的方式、透過「代轉奉獻」,幫助有困難的肢體度過難關。

因此,我不希望有人主動跟別人借錢/要錢,更不希望肢體之間借錢取利,因為這是得罪神的事(出埃及記22:25;利未記25:37;詩篇15:5)

不銷售

我衷心希望:每一個小組都是讓人”可以放鬆、自由相交”的「神的家」,我更希望每一位家人都能夠享受”單純、互信”的「家人關係」。可是一旦有商業行為、金錢介入,關係就有了攙雜、不再單純了!

我常鼓勵小組組員「要將福音帶進你的職場!」同時也提醒「不要將商業與利益帶進教會!」想想當年主耶穌在聖殿裡大發義怒的事,就可以知道”神如何看這事”。

教會從事服務業、銷售業的人很多,到目前為止,不論是從事保險、仲介、直銷業的弟兄姊妹,都能守住份際–不主動提起你的商品,這是最保險的方式。事實上弟兄姊妹真有需要時,總會想起你的商品,就主動跟你「交關」,這正是我所看見的。願神因你討神喜悅,就大大賜福你的財務。

不起會

「標會/起會」是台灣特有的文化之一,這些年來,我已看過不少信耶穌的人因為標會/起會,而導致關係變質,我也看過幾間教會因會頭倒會,致使信耶穌的人因為標會/起會,而導致關係變質,我也看過幾間教會因會頭倒會,致使信徒離開教會,甚至使教會分裂。其實只要明白聖經的人,都知道這種「互助會」是多麼不合真理:「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,只要敬畏你的神…」利未記25:36

以上就是「教會公約」,願你們因此享受”單純/美好的肢體關係”;願神因你樂意守住這界限、大大賜福與你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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