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來因為「住棚節」,台灣教會又掀起一波「遣責守節期教會」的風潮,他們說:「我不守節期,我只接受基督的救恩!」以前已經討論過了,今再次發表我的看法。(我實在氣不過)
通常用來指責我們的經文是:「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;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你們謹守日子、月份、節期、年份,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」加拉太書4:8-11
這是使徒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嚴肅呼籲,不少人也以此指責那些「謹守日子/月份/節期/年份」的基督徒,說他們「又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」。
其實,保羅譴責的對象是那些「不以信耶穌為得救的唯一憑據,卻以守節期和律法作為稱義的條件的人」,也就是「認為信耶穌還不夠,還要加上守節期和守律法的人」。
說這番話的保羅,自己也守日子/月份/節期/年份,耶穌也守,初代教會也守節期:
「你們既是無酵的麵,應當把舊酵除淨,好使你們成為新團;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。所以,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,也不可用惡毒、邪惡的酵,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。」哥林多前書5:7-8
因此,加拉太書4:8-11並不是對我們說的,請不要”對號入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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