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六復興晨禱時,有一個領受:「”得救”之前,必先有”悔改的心”!」
「路加福音3:3-6:
3 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,宣講悔改的洗禮,使罪得赦。
4 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,說: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:預備主的道,修直他的路!
5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;大小山岡都要削平!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;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!
6 凡有血氣的,都要見神的救恩!
這段經文所說的「在曠野裡的”那個聲音”」–古代君王出巡之前,通常都會先修道路,路修得平整/平坦,君王就可以出發。
在耶穌傳道之前,施洗約翰先在百姓心中預備道路–就是「呼籲人們”悔改”」。
「悔改」就是「回轉–改變方向–轉180度」–本來覺得犯罪沒甚麼大不了,突然醒悟過來說:「唉呀,原來這是得罪神的事,這會導致我死亡。糟了,怎麼辦,我如何才能”得救”呢?」
這種「內心的轉變」,就是「悔改」!真實的「悔改」,一定會帶來外在行為的改變,如果沒有,就不是真的「悔改」了。
因此施洗約翰對百姓說:「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…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」路加福音3:8-9
人先有「悔改」,然後才會覺得「迫切需要耶穌的救恩」,也才能聽得進「耶穌說的話」。(否則,很可能會認為:「受浸」是給耶穌面子)
如果忽略了這一點,傳福音只是「帶人決志」,卻不管他「有沒有悔改?」就算對方作了決志禱告/也受了浸,仍然可能「沒有得救」。
罪人能夠「悔改」,100%是神的恩典/聖靈的工作,因此我們必須為傳福音的對象恆切禱告,直到神將『悔改的心』和『赦罪的恩』賜給他(使徒行傳5:31),好讓他能夠”得救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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