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申命記18:9-14:」
9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
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
11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
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V10-11所列的一長串「邪術清單」,除了『使兒女經火(獻人祭)』以外,台灣都隨處可見:『…占卜的(算命)、觀兆的(卜卦)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用迷術的(念咒持咒)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(觀落陰)』。
目的只有一個:『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(v13)』,意思是「全心全意遵守神的話」。
誰會去說「不可以做風水/命理/氣功/邪術/祖靈/磁場說…?」惟獨基督徒說「不可以!」「因為這是屬魔鬼的道理,會叫我不能分別為聖!」
現代許多基督徒會說:「你看看”固有的文化”:風水/命理/氣功/邪術/祖靈/磁場說…,這可能造成多大的不便?保管你會寸步難行?(真的嗎)」
21世紀的基督徒可真難哎–「要嗎,就違背神的話;要嗎,就要遵守神的話。」不過,我還記得這段經文:
馬太福音7:24-27:
24所以,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,好比一個聰明人,把房子蓋在磐石上;
25雨淋,水沖,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總不倒塌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
26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,好比一個無知的人,把房子蓋在沙土上;
27雨淋,水沖,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就倒塌了,並且倒塌得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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