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後我要列出一個「表格」,好叫弟兄姊妹清楚的知道「”宗教”效力有限,”耶穌”效力無限」:
1.”宗教”平白拆散了許多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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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穌”在「一方不信主的婚姻」中,能帶來真正的”平安”與”醫治”
2.”宗教”範圍只限於”遵守典章的人”(就算是讀「聖經-神的話」也是能力有限的:關鍵是–他到底認不認識「智慧的緣頭,就是耶穌!」:「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,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。」箴言9: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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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穌”卻涵蓋了”預定要得救的人”
3.”宗教”的使命是「要滿足人的意思」(或滿足人設定的目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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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穌”卻「要滿足神的旨意」(意思是「全世界預定得救的人都得救」)
4.”宗教”只能叫的人得益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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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穌”卻能叫人得著不可思議的”恩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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