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因為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,所以你們雅各的子孫也不會滅沒。」瑪拉基書3:6(聖經新譯本)
這句話是強調:神永不改變,神渴望賜福給祂的百姓也永不改變,到如今仍是這樣。
「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,你們就偏離了我的律例而不遵守。現在你們要轉向我,我就必轉向你們。你們還問:我們要怎樣回轉呢?」瑪拉基書3:7(聖經新譯本)
「轉向」就是「悔改」,人若沒有聽從神的話就是犯罪,就需要悔改。先知瑪拉基呼籲百姓悔改,卻得不著回應,因為百姓不覺得自己有錯。因此神說:
「人怎可搶奪神之物呢?你們卻搶奪屬我之物,竟還問:我們搶奪了你的甚麼呢?就是搶奪了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祭物。」瑪拉基書3:8(聖經新譯本)
神為叫百姓看見他們所犯的罪,就舉一個大家都公認是犯罪的行為—「搶劫」。百姓竟回答:「我們哪有強奪神?」瑪拉基就指出:「你們把當納的十分之一據為己有,這就是強奪神!」
如此說來,十一本來就屬於神,是「當納的」,當然要歸給神。因此十一不叫「奉獻」,叫「當納的」,十一以外才叫「奉獻」。
「你們要受嚴厲的咒詛,因你們全國的人都搶奪了屬我之物。」瑪拉基書3:9(聖經新譯本)
當時全國的人都沒有將「當納的十一」歸給神,使得「渴望賜福的神」也沒辦法賜福給他們;反而咒詛就臨到他們–農作欠收,可能是因蝗蟲或乾旱,導致收成大減,越來越窮,連基本生活所需都成問題。
到底是因為“生活所需不夠用”,才“沒有將當納的十一歸給神”?還是“未將當納的十分之一歸給神”,才導致“生活所需不夠用”?
瑪拉基書清楚指出:是因為“沒有將當納的十分之一歸給神”,才導致“生活所需不夠用”。
然而以色列人卻辯稱:「我們生活所需都不夠用了,哪有錢十一?」今天許多人沒有十一的理由,跟當初的以色列人完全一樣。因此神說:
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要把當納的十分之一,全部送入倉庫,使我家中有糧;藉此試驗我,看我是不是為你們敞開天窗,把福氣倒給你們,直到充足有餘呢。」瑪拉基書3:10(聖經新譯本)
神是「渴望賜福的神」,但我們若不將“當納的十一歸給神”,神也無從賜福與我們;只要“將當納的十分之一歸給神”,神就能為你打開天上的閘門,把福氣傾倒在你身上,直到充足有餘。
神還破例邀請我們:「來試試看,只要你肯試,就會蒙福!」(整本聖經僅此一次,本來神不許人試探神的)。
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必為你們斥責那“吞吃者”,不容他毀壞你們地上的果實,也不讓你們田間的葡萄在未熟以先就掉下來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萬國都要稱你們為有福,因為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。」瑪拉基書3:11-12(聖經新譯本)
神又加碼,賜下兩個應許:
「我必為你們斥責“吞吃者”!」(所有“叫金錢流失”或“使收入漏光”的意外開銷,都是“吞吃者”)當我們獻上當納的十一,神會叫“吞吃者”離開你!
除了給個人的應許,還有給全體的應許:「人們會從你們身上看見幸福與滿足(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),就稱你們是“蒙上帝賜福的一群人”(萬國都要稱你們為有福)。」願神的兒女都是這樣的人。
求神藉著以上的講解賜給你信心,能將感動化作行動–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;神必為你打開天上的閘門,傾倒“財務的祝福”在你身上!
(這篇貼文在2021.1.13刊過一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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