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巴蘭事件”完結篇

許多人以為”巴蘭事件”到民數記24章就告一個段落,實則不然。巴蘭悻悻然回去以後,繼續圖謀更狠毒的事–他向摩押人及米甸人獻計–派遣一些敬拜”巴力毘珥”的女子進入以色列營(她們是假神”巴力毘珥”的女祭司),去引誘以色列男子行淫–包括肉體的淫亂(行姦淫)與屬靈的淫亂(拜偶像)

先前巴蘭無法咒詛以色列人,是因以色列人沒有犯罪,神就與他們同在,保護他們;然而這一次,巴蘭的惡謀得逞了:

「以色列人住在什亭,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。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,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,百姓就吃她們的祭物,跪拜她們的神。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,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。」民數記25:1-3

「這些(米甸)婦女因巴蘭的計謀,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,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。」民數記31:16

以色列男人與這些女人行淫時,她們身上的邪靈也轉移到以色列男人身上,於是他們成了「與巴力毗珥連合(25:3)」的人,公然干犯「不可拜偶像」「不可姦淫」的誡命,毀壞與神所立的約,失去神的同在與保護,咒詛也臨到以色列人。

雖然以色列人最後用刀殺了巴蘭(31:8),卻已付出極慘痛的代價:「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:凡屬你們的人,有與巴力毗珥連合的,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……那時遭瘟疫死的,有二萬四千人。」民25:5,9

以色列人的失敗,對今日的基督徒有重大的提醒:只要不犯罪(尤其是姦淫與拜偶像的罪),神就會與我們同在,保護我們不受任何法術與占卜等黑暗權勢的攻擊;可是一旦犯罪,必然使我們與神隔絕,失去神的保護,被仇敵壓制,也落在咒詛之中。

因此主對別迦摩教會的警語,也是對所有末世的教會說的:「然而,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:因為在你那裏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;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,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,行姦淫的事。」啟示錄2:14。

2021年11月28日 黃英豪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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