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,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,接她進入大衛城,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,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。當那些日子,百姓仍在邱壇獻祭,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。所羅門愛耶和華,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,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。」列王紀上3:1-3:
這段經文提到當時所羅門還「愛耶和華,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」,也提到導致他晚年轉去拜偶像、離棄獨一真神的兩個因素–「娶法老女兒為妻」與「還在邱壇獻祭燒香」。
當時,兩國的「王室聯姻」是鞏固邦交的常見手段,不過異族聯姻也意味著接納外邦神祇進入宮中。雖然所羅門這時仍愛耶和華,不過他已容讓自己落入「神的話不必完全遵行」的試探中。
在聖殿建成以前,神雖暫允以色列人在邱壇獻祭,但聖殿竣工後就不准了。「邱壇」是指山崗上露天的祭壇,在邱壇獻祭有它的危險性–容易叫人不知不覺與異教混雜,陷入拜偶像的罪。所羅門王對邱壇的過度包容,也為自己種下得罪神的禍因。
生命中看似無傷大雅的「破口」,若不趕快堵住,再大的祝福也會流失殆盡,所羅門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更糟糕的是:輕忽神的警告,在神已說「不可」的事上徘徊,就是給魔鬼留地步;果真如此,「犯罪/得罪神」將是無可避免的結局:。
「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,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。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,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。」列王紀上11:9-10
願我們都在神的光中被鑒察並快快回轉:「神啊,求你鑒察我,知道我的心思,試煉我,知道我的意念,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」詩139:23-24
最後,要回答許多基督徒的疑問:「既然所羅門最後離棄神了,我們還可以讀【箴言-傳道書-雅歌】嗎?」
可以的!因為【箴言-傳道書-雅歌】是所羅門愛耶和華時,在聖靈的默示下所寫成的聖經;他後來的犯罪,並無損於【箴言-傳道書-雅歌】的正典權威。
《摘自2022.2.21 fb牧師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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