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15章「浪子的比喻」是我們最熟悉經文之一,因為我們都像「小兒子」一樣常得罪父親、傷父親的心,醒悟過來後想要回家,被父親赦免與接納:
「他醒悟過來,就說: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裏餓死嗎?…兒子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路加福音15:17,21
比喻中的『父親』就是「天父」,我們都渴望相同的結果臨到我–父親癡癡的等候兒子回家,一看到他:「…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着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」路加福音15:20(每一次誠心認罪悔改,這結果必發生在你身上!)
雖然天父的赦罪之恩如此浩大,可是牧師希望你明白:這比喻並不是對「眾稅吏和罪人(就是我們)」說的,乃是對「法利賽人和文士」說的:
「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,要聽他講道。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: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。耶穌就用比喻說…」路加福音15:1-3
「法利賽人和文士」是耶穌眼中的「虛偽的人(真假仙)」,他們認為:「稅吏和罪人都不守律法,沒資格進天國!」「人必須努力守律法,才能被神接納!」「只要外面守律法就行,不必理會內心有多骯髒!😲」…(夠虛偽了吧!)
既然是對「法利賽人和文士」說的,這比喻的重點應該是「大兒子」:
15:25 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裏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,
15: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,問是甚麼事。
15:27 僕人說:你兄弟來了;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
15:28 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
15:29 他對父親說: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
15: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
15:31 父親對他說: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
15: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
牧師卻認為:比「嫉妒」更嚴重的是他認為:「”作兒子”就應該”循規蹈矩”,可是父親卻希望–兒子能很有安全感”享受恩典”。」他雖與父親同住,卻不像個「兒子」,倒像個「奴僕」。
比喻中的『父親』就是「天父」–天父要我們放心的「享受恩典」!
「恩典」是甚麼?「恩典」是:神給人「白白的好處」(涵蓋了你所需要的任何方面)–「恩典」本來就是人不配得的,可是天父樂意賜給我們,天父要我們存感謝的心接受並享受恩典!(信主重生後”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”這是理所當然的,可是天父不強調這,祂希望兒女都”享受恩典”)
親愛的神兒女,現在你懂得”天父的心”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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