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誕節 還要不要過?

就像許多人小時候曾經以為真有聖誕老人,直到有一天他發現:原來聖誕禮物都是爸媽預備的,這才恍然大悟–原來聖誕老人只是個”美麗的謊言”。

知道真相,雖然會叫孩子傷心,不過這是成長必經的過程。「聖誕節」之於基督徒也是如此。

有好多次我聽見初信者驚訝地說:「蛤!蝦咪!原來耶穌並不是在12/25降生的?」「12/25原本是異教的慶典?」「為甚麼教會還要過聖誕節?」

其實我們都知道:耶穌降生的日期應該不是12/25,早期的教會也不過「聖誕節」。直到第四世紀,羅馬皇帝君士坦丁為了消靡基督徒與異教徒的鴻溝,以利帝國的統治,就將12/25異教的「農神節」(也是太陽神密特拉的誕辰)定為基督教的「聖誕節」,用來取代教會最主要的節期「住棚節」。

這樣的話,我們還要過「聖誕節」嗎?答案是:要過!不過我們過「聖誕節」,並不是為了”慶祝耶穌的降生”,而是為了”傳福音”!(如果可以”一兼二顧”,當然好)

因為,「聖誕節」可說是基督徒與未信者的”最大公約數”–平時對耶穌沒興趣的人,「聖誕節」也願意一起唱平安夜;平時不喜歡上教會的人,「聖誕節」往往願意受邀來聚會。

因此,我們把握「聖誕節」這傳福音的大好機會,在人心向著耶穌相對敞開時,為福音朋友製造機會、聽見福音、與神相遇。

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」哥林多前9:23

明天就是「聖誕節」了,這週每個小組都有「聖誕節小組福音行動」,不論是聖誕晚會、餐會、報佳音、或其它活動,目的都只有一個–“傳福音”。

既然要”傳福音”,”邀請福音朋友和講清楚的福音信息”,當然比”準備精彩的節目與美味的餐飲”更重要了。(如果可以”一兼二顧”,當然好)

願每一個小組都充滿”傳福音的喜樂”!

Be the first to comment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


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