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…烏西雅的名聲傳到遠方;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,甚是強盛。既強盛,就心高氣傲,以致行事邪僻,干犯耶和華他的神,進耶和華的殿,要在香壇上燒香。」代下26:15-16
「焚燒聖香膏」是祭司專屬的事奉,烏西雅王不可能不知道,可是他執意要做這事,因他『既強盛,就心高氣傲』。
“心高氣傲”就是”驕傲”,”驕傲”是罪,且是惹神忿怒的罪,所以「…耶和華降災與他,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…。」歷代志下26:20-21
更糟糕的是:”驕傲”的人往往不承認自己的”驕傲”–如果覺得「我比他謙卑」「我比從前更謙卑」,或許心中已充滿了”驕傲”。
烏西亞的”驕傲”是:
(1)”仗著自己的身份和績效,執意去做神沒有允許的事!”–這就是”驕傲”!(「他就心高氣傲…要在香壇上燒香。」歷代志下26:16)
(2)”被別人勸戒就生氣!”–這是”驕傲”(「…烏西雅啊,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…烏西雅就發怒…。」歷代志下26:18-19)
(3)”不願倚靠神、不願向神悔改!”–這也是”驕傲”(「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,因此住在別的宮裏,與耶和華的殿隔絕。他兒子約坦管理家事,治理國民。」歷代志下26:21)
甚願神的兒女都以烏西雅為鑑戒,一面承認自己的”驕傲”,一面效法耶穌的”謙卑”–「我心裏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;這樣,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。」太11:29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