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恩典”是甚麼?

路加福音15章「浪子的比喻」或許是基督徒最熟悉、最喜歡的經文之一,因為我們就像比喻中的小兒子–犯罪得罪了父親、後來醒悟過來想要回家、希望被父親赦免與接納:

「他醒悟過來,就說: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裏餓死嗎?兒子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路加福音15:17,21

雖然如此,這比喻並不是對「稅吏和罪人」說的,乃是對「法利賽人和文士」說的:「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,要聽他講道。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: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。耶穌就用比喻說…」路加福音15:1-3

他們是耶穌眼中的「真假仙(虛偽的人)」,他們認為:「稅吏和罪人都不守律法,所以沒資格進天國」「人必須努力守律法,才能被上帝接納」「只要外面守律法就行,不必理會內心有多骯髒」。既然是對「法利賽人和文士」說的,比喻的重點就應該是「大兒子」:

15:25 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裏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,

15: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,問是甚麼事。

15:27 僕人說:你兄弟來了;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

15:28 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

15:29 他對父親說: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

15: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

15:31 父親對他說: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

15: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

你認為大兒子錯在哪?許多人說:其實也沒甚麼啦,只是「嫉妒」嘛。牧師卻認為比「嫉妒」更嚴重–他認為:作兒子就應該「循規蹈矩」(才會看見父親接納小兒子就很生氣),可是父親卻希望:兒子能「享受恩典」;他雖與父親同住,卻絲毫不像個「兒子」,倒像個「奴僕」。(比喻中的父親是指天父)

天父要我們「享受恩典」!「恩典」是甚麼?「恩典」是:神給人的「白白的好處」–這跟人的表現無關,只要「相信」就能得著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以弗所書2:8-9

「恩典」本來就是人不配得的(只要存感謝的心接受便是),天父樂意把「極豐富的恩典」多多賜給兒女:「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,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,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。」以弗所書2:7

人會從”喜歡犯罪”變成”不喜歡犯罪”、從”為自己活”變成”為神而活”,並不是因害怕不守規矩會被神懲罰,而是因嚐過恩典、心被恩感、就甘心樂意事奉神:

「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”心靈的新樣”(指”心被恩感而生的自願”),不按著”儀文的舊樣”(指”被規定不得不勉強為之”)。」羅馬書7:6

親愛的神兒女:你懂天父的心嗎?祂最想要的並不是「循規蹈矩」,祂要兒女們都放心的「享受恩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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