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來越多基督徒以為:應該追求『事奉與家庭』的平衡,他們希望『對主的愛』與『對家人的愛』是等重的。
可是主卻說: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路加福音14:26-27
主當然重視家庭,他也愛我們的家人(肯定比你更愛);然而主希望門徒明白:人『對主的愛』若不能大過『對家人的愛』與『對自己的愛』,就不能作主的門徒(無法明白主的心,主也無法用他)。這或許是十字架討人厭的地方吧。
我們到底該聽從人的話、還是聽從主的話?要討人的喜歡、還是討主的喜歡?要傳不用背十字架的『平衡』、還是背起十字架的『不平衡』?
如果我降低標準,喜歡我的人應該會多得多;「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。」加拉太書5:11
黃英豪牧師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