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信之時,我們不是已計算過代價?–無論如何,我都要背起十架跟從主:
有些人後來反悔了,執意要「硬心犯罪不悔改」或「放縱情慾作自己」,他們也不能改變「離棄神」的事實:
「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、嘗過天恩的滋味、又於聖靈有分,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、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若是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。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地羞辱他。」希伯來書6:4-6
這大概是卅幾年來的服事,最讓我痛心、惋惜的事:「他們心地昏昧,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,都因自己無知,心裏剛硬。」以弗所書4:18
倘若「信主是一條不歸路」,你還要走嗎?
我期待所有的人都像彼得一樣回應說:「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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