獻上靈祭→得著喜樂

「你們來到主面前,也就像活石,被建造成為靈宮,作聖潔的祭司,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。」彼得前書2:5

『你們來到主面前』–信主以前我是個罪人,不能『來到主面前』;現在我的罪因耶穌的救贖已經被神赦免了,身份從「罪人」變成「神的兒女」,就可以『來到主面前』了!

『也就像活石』–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「活石-living stone」,是有耶穌所賜「永生」的人。

『被建造成為靈宮』–我們不但是一塊一塊的「活石」,還被神建造成為『靈宮』,就是「屬靈的聖殿」,也就是「教會」。

『作聖潔的祭司』–我們還是「聖潔的祭司」-「分別為聖-屬於神的祭司」;「祭司」就是要「獻祭」,舊約的「祭司」獻上「牛羊牲畜」為祭,我們這些新約的「祭司」要獻上甚麼呢?

答案是『靈祭』–「屬靈的祭」。『靈祭』有很多種:數算神的恩典/感謝神是『靈祭』、用悟性讚美神/用方言或唱靈歌讚美神是『靈祭』、奉獻金錢也是『靈祭』、為神做的任何事都是『靈祭』。

『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』–我們只有在「耶穌基督裡」獻祭、才會蒙悅納;如果不在「耶穌基督裡」獻祭、就不蒙悅納。

當我們全心全意、向主獻上『靈祭』,會有甚麼結果呢?

我的經驗是:神就會把「祂自己」給我們,會像這段經文說的:「耶和華是我的產業,是我杯中的分;我所得的,你為我持守。用繩量給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處;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。」詩篇16:5-6(最美好的產業是「神自己」)

其實「喜樂」就是一種「”得著神”的滿足感」,當我「更多有神」時,我會覺得很滿足/很甘甜/很喜樂:「我在床上記念你,在夜更的時候思想你,我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,我也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。」詩篇63:5-6

這段「與神相交」的時間不管多久,我都會以「讚美神」作結束;不過跟一開始的讚美不大一樣–多了「喜樂」;所以最後我會『以歡樂的嘴唇來讚美神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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