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察自己是靈命成長的階梯

「省察自己」是基督徒靈命成長路上不可或缺的階梯。自我反省是世人的共識,但基督徒的省察有著本質上的不同—我們不是憑著自己的意志或罪惡感,而是「在神的愛裡」進行省察?

一、 神要我們省察自己

省察不是牧師的要求,而是神極為看重的旨意。聖經從多個層面提醒我們省察的重要性:

省察外在行為:《哈該書》一章5至7節中,神兩次藉先知哈該嚴肅地呼喚:「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!」當時以色列百姓顧念自己,任由重建聖殿的工程停擺,導致「撒種多收得少,吃喝不得飽」。我們需檢視自己是否行了神不喜悅的事,或忽略了神所交付的使命。

省察內在靈性:《路加福音》十一章34至35節指出:「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……要省察,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。」我們需時刻檢查內心,究竟是處於光明自由,還是受壓昏蒙的景況。

省察肢體關係:《哥林多前書》十一章28至29節教導領聖餐時「人應當自己省察……分別是主的身體」。這不僅是確認受洗身份,更是省察我們與肢體間是否有真實的相愛與團契。

省察思想動機:《羅馬書》十二章2節提醒我們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」。我們要查驗自己的動機是偏向世俗潮流,還是合乎神的旨意。

二、 要在神的愛裡省察自己

省察的「環境」至關重要。離開了神的愛,省察會帶來毀滅;唯有在神的愛裡,省察才能帶來生命。

  1. 不在愛裡省察:帶來恐懼、羞愧與絕望

撒旦的詭計是先誘惑人犯罪,再進行猛烈的控告,讓人陷入絕境。聖經呈現了三種警示:

亞當(帶來恐懼):犯罪後因害怕而藏身,躲避神的面(創三8-10)。

大祭司約書亞(帶來羞愧):站在神面前時受到撒旦控告,滿身污穢、無地自容(撒三1)。

猶大(帶來絕望):雖看清自己的罪,卻未回到神的愛中,最終在絕望中自我毀滅(太二十七3-5)。

  1. 在愛裡省察:帶來安慰、平安與盼望

神絕不控告我們,祂使我們知罪,是為了用笑臉幫助我們。《約翰一書》四章18節說:「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」

大衛:雖犯下重罪,但他投進神的愛中坦承過犯,經歷到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」的福份與平安(詩三十二1-7)。

彼得:三次不認主後,復活的主在岸邊溫柔詢問:「你愛我嗎?」主用不變的愛挽回並重託他,使其成為勇敢的使徒(約二十一)。

約翰·牛頓:曾背負無數罪孽的黑奴船長,在神的愛中悔改,寫下《奇異恩典》,甚至推動了廢奴運動。

結語

過去失敗之處,只要放在神的愛裡省察與交託,都能成為邁向成功的起點。不要害怕看見自己的軟弱,因為在祂完全的愛裡沒有懼怕。願我們都能坦然來到神面前,領受安慰、平安與力量,讓靈命不斷向上跨越,活出榮耀神的生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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