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「屬靈認領」

「屬靈認領」就是「有目標的傳福音」或「有目標的友誼佈道」,方法是「列出特定的傳福音對象」,通常至少寫下2-3位福音朋友(如下圖),而且至少有一位是A類福音朋(※註1)。

「屬靈認領」可以幫助我們有清楚的對象,不論是代禱、關懷、作見證,都持續的服事他,叫他對神和福音的感動更密集/加強/進深。這可以避免「隨興」–今天想到甲就為甲代禱,明天想到乙就為乙代禱;這週想到丙就去探訪丙,下週又想到丁就向丁作見證。這樣的話通常沒辦法帶人信主。

「屬靈認領」要作甚麼?

例如現在到聖誕節還有四個多月,我們可以如此計劃:

1.代禱期:現在你就每天為福音朋友代禱,每次小組聚會也代禱。(※註2)

2.關懷期:持續的關懷他;每次小組聚會「神的工」也可以討論:要用甚麼方式關懷他。

3.預工期:2-3位組員去認識1位福音朋友,作他的朋友、有機會就作見證、邀請參加小組福音行動…。(這就是蘭陽靈糧堂的小組生活–在親密的關係裡,彼此建立,並且一起傳福音)

4.佈道期:透過聖誕節向他傳完整的福音並帶他決志。(往往還不到佈道期,他就被聖靈感動願意信主了)

5.跟進期:如果他越來越渴慕真理,就幫他上一對一、預備受洗,受洗後更抓緊時間幫他打好真理的根基;如果未決志,就繼續作朋友。

註1:A類福音朋友:不但願意跟你作朋友,對神和福音也有興趣。

B類福音朋友:對神和福音沒有興趣,可是願意跟你作朋友。

註2:通常我們會這樣為福音朋友代禱:

(1)奉主的名捆綁“矇蔽他心眼的黑暗權勢”

(2)求聖靈光照他,看見自己是罪人,需要耶穌的拯救

(3)求主與我同在,賜我機會-智慧-能力去服事他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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