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「犯罪」更可怕的事

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凡心裏沒有詭詐、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」詩篇32:1-2

『心裏沒有詭詐的人』是指:「誠心向神認罪、不找藉口硬坳,也誠心向人説對不起、不推諉己過」的人,這樣的人就是『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人』。

大衛犯了”姦淫與謀殺”的重罪以後,一度耍”詭詐”–試圖掩飾己罪;但「罪」叫他與神隔絕,神管教的手也在他身上,叫他沉重無比、痛苦難當:

「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。黑夜白日,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;我的精液耗盡,如同夏天的乾旱。」詩篇32:3-4

嚐過主恩滋味的人,一旦與神隔絕,便覺如坐針氈、度日如年;再加上神出手管教,更叫他”生不如死”。不知過了多久(我猜沒多久),大衛就無法承受,對神說:

「我向你陳明我的罪,不隱瞞我的惡。我說: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,你就赦免我的罪惡。」詩篇32:5

凡誠心認罪的人,神立刻赦免他;一旦得著神的赦免,心中的沉重-不安-煩躁就瞬間消失,平安也充滿他的心。

大衛才深切體悟:先前的”生不如死”,實在是因為『不認罪』所導致,因此他大聲疾呼:「為此,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;大水泛溢的時候,必不能到他那裏。」詩篇32:6

神透過”大衛的悔罪的過程”在勸勉我們:「犯罪」的後果真是可怕,但還不是最可怕的–「不認罪」才是最可怕的!

只要誠心認罪,就可得赦免、恢復與神相交、重獲保護和拯救:「你是我藏身之處;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,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。」詩篇32: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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