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教會生活中,「服事」是一個我們極其熟悉的詞彙。我們承擔家事,因為教會是神的家,家人彼此分擔是理所當然的。無論是擔任接待、敬拜團、代禱,或是參與小組服事,這些都是服事。然而,在忙碌的身影背後,我們是否曾靜下心來問問自己:「我服事主的動機到底是什麼?」
服事的動機有很多種:有人是因人格特質追求完美;有人是帶著愧疚感,怕不服事會對不起主;有人則帶著「對價關係」,以為服事能換取神的保佑。到底哪一種動機,才是主耶穌所喜悅的?今天,我們要透過路加福音 7:36-50 那段動人的記載,來校準我們服事的心。
一、 兩種服事的對照:法利賽人與犯罪的女人
故事發生在加利利。主角除了主耶穌,還有兩個極端對比的人物:法利賽人西門,以及一位城裡「名聲狼藉」的罪人女子。
法利賽人是當時的宗教精英,竭力遵守律法。然而,他們最致命的錯誤在於顛倒了「神的愛」與「好行為」的順序。他們試圖透過嚴謹的行為來博取神的愛,想靠自己的努力得救。這種「宗教觀念」深植人心——以為行善就有福報。但福音完全不同:福音不是皈依宗教,而是與天父恢復「父子」的愛之關係。
西門請耶穌吃飯,看似是一項服事,但他的心卻是傲慢的。按照當時風俗,主人應為客人預備洗腳水、親嘴問候並用油抹頭,但西門一樣都沒做。當那女子在席間用眼淚濕了耶穌的腳、用頭髮擦乾、並連連親吻耶穌的腳時,西門心裡充滿了論斷。西門的服事只有形式,卻沒有尊榮;他稱耶穌為「夫子」,心裡卻絲毫不敬重這位神。
反觀那個女人,她不顧眾人的鄙視執意進去,在耶穌背後「大哭狂哭」,那是「感動的眼淚」。她深知自己無力自救,卻在基督裡看見了完全的接納。她所獻上的香膏與親吻,是從深處湧流出的愛與感恩。這給我們一個關鍵提醒:不論為耶穌做什麼,必須先被神的赦罪之恩感動,在那種情境下產生的服事,才是主所要的。
二、 赦免多,愛也多:服事的力量泉源
耶穌看透了西門的心思,便講了一個比喻:兩個欠債的人分別欠了五十兩與五兩,債主開恩免了兩人的債。耶穌問:「哪一個更愛債主?」西門答:「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。」這正是真理的核心:我們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欠債的人。 罪使我們與神隔絕,而我們都無力償還。當一個人在聖靈光照下,看見自己本相的敗壞,卻同時看見神在耶穌基督裡無條件地赦免了這一切,心中會產生極大的震撼。
如果你覺得自己「被赦免得少」,對神的愛就會是稀薄且冷淡的。在這種心態下,服事容易變得「苦毒(台語)」。你會因為忙碌而抱怨,因為得不到稱讚而灰心,甚至讓家人懷疑信耶穌為何如此辛苦。其實,主耶穌要的是因「多得恩」而產生的愛之回應。意識到自己多得恩的人,服事起來會覺得甘甜。即便遇到挑戰,也能明白主恩夠用,他的服事會成為充滿感染力的見證,讓旁人看見從神而來的喜樂。
三、 得恩的憑據:主的話帶來真實平安
宴席最後,耶穌對那女人說:「你的罪赦免了……你的信救了你,平平安安地回去吧!」這句話是女子的救贖,也是她的力量。
今天,雖然我們沒有耶穌肉身在身旁親口說話,但「聖經」就是主對我們說的話。當我們向神認罪,神就在約翰一書 1:9 應許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。」在生活重壓時,祂在詩篇 103 篇安慰我們:「東離西有多遠,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。」
人能不能嘗到平安的滋味,端看他是否「相信」主已經赦免了他。這種信心建立在主永不改變的話語上。當我們扎根於神的話,確認自己是「被接納、被饒恕、被愛」的兒女,我們才能以「自由」的身分來服事神。
四、 結語:在烈火的同在中火熱服事
親愛的弟兄姊妹,服事主不應是一項負擔,而是一場慶典。如果你的服事正處於疲乏中,今天就是重新調整動機的時刻。
神是「烈火的神」。祂的靈火要燒掉我們自以為義的「法利賽人」心態,燒掉因恐懼而有的「奴僕之心」,並將「起初的愛」重新點燃。讓我們放下對「功勞」的期待,回到耶穌腳前領受赦罪之恩。當我們被祂那無條件的愛所充滿,生命自然會像打碎的香膏,散發出芬芳。願我們都能成為那個「因為愛多,所以服事多」的神兒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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