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此相交

「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」約翰壹書1:3

『相交』常翻作「團契」,意思是「共享美好的事物」,英文是”fellowship”,希臘文是”koinonia”(名詞)/”koinonein”(動詞)。

「相交」的前提必須有「共同的屬靈生命」,因此這是神的兒女所獨有的特權,也是教會生活的特色之一。

在教會中常聽到「相交」,可是基督徒不都有「相交」😆;常見不少人雖然參加聚會,可是都”戴著面具彼此相待”(不真實)。

最好的自我檢查是:在教會生活(小組生活)中、在彼此代禱時,你都提出”安全的”代禱事項?還是提出”自己的軟弱”或”必須改變的地方”?(既然神感動你作”先鋒者”,請勇敢地以真實本相示人!)

「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」希伯來書10:24

神要我們過教會生活、彼此真實相交,這樣才能『彼此相顧、激發愛心、勉勵行善』;可是讓我歎息的是:常見基督徒”作孤鳥”,這樣的話,教會生活很難甘甜,也無法抵擋魔鬼的”吞吃”:

「務要謹守,警醒。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,如同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吃的人。」彼得前書5: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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